根据最新政策及官方回复,灭火器管理已取消强制性“年检”要求,但需通过定期检查、维护和报废机制确保其有效性。以下是相关政策要点及执行要求的综合解析:
一、年检制度正式取消
1.废止旧规:此前依据的《公消[2000]423号通知》已不再适用,灭火器不再强制要求每年送检一次。
2.新规依据:根据《灭火器维修》(XF95-2015)和《消防设施通用规范》(GB55036-2022),灭火器的管理重点转向用户自主检查与问题维修,而非固定周期送检。
二、定期检查要求
1.检查频次:
普通场所:每月检查一次配置、外观及压力状态(依据GB50444-2008 5.2.1)。
特殊场所:候车室、歌舞娱乐场所、石油化工区等高风险区域需每半月检查一次。
2.检查内容:
包括压力表指针是否正常(绿色区域)、瓶体是否锈蚀变形、零部件是否缺失等。
三、维修与报废标准
1.维修条件:
发现压力异常、泄漏、筒体锈蚀或机械损伤时,需立即送专业机构维修。
维修机构需为生产企业授权或具备资质的单位,避免无效维修。
2.强制报废年限:
水基型灭火器:6年;
干粉/洁净气体灭火器:10年;
二氧化碳灭火器:12年。
3.其他报废情形:
筒体锈蚀面积≥1/3、严重变形、铭牌模糊或修补痕迹等。
四、新国标的影响(GB4351-2023)
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国标对手提式灭火器提出多项调整:
型号标识优化:灭火器型号直接标注适用火灾类别(如A/B/C/E类),便于识别。
颜色统一:强制要求瓶身为标准红色(旧标准允许其他颜色),但此前采购的非红色灭火器未达报废年限仍可继续使用。
使用温度范围扩大:最高适用温度从55℃提升至60℃,增强环境适应性。
(点击查看→GB4351-2023新版灭火器标准解析:重点改动与影响)
五、常见误区与注意事项
1.无需盲目送检:外观正常且压力达标的灭火器无需每年强制送检,但需按规范自查。
2.区分“检查”与“维修”:日常检查可由单位自行完成,发现问题后再送修,避免资源浪费。
3.警惕团体标准:部分团体标准(如“出厂满3年需首次维修”)仅为推荐性文件,非执法依据。
灭火器管理从“一刀切年检”转向精细化自查与维护,用户需依据GB50444-2008和XF95-2015落实检查责任,及时维修或报废问题设备。新国标的实施进一步优化了灭火器性能与标识,但现有合规设备在有效期内仍可正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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