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
对中山沙溪一物管企业开出7600元的罚单
其单位存在未按照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
值班制度的消防违法行为
消防监督员在该高层住宅小区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该物管企业管理的该小区消防控制室存在未按照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每班值班人员少于2名。该企业违反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四项之规定,消防部门依法给予该物管企业罚款人民币柒仟陆佰元整的处罚。
来源:中山消防
消防知识、消防器材、消防技术、消防法规的学习交流中心 --消防百事通--一起来关注 www.fire114.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