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使用“北京市消防一体化综合监管服务系统”对东城区某小区的消防控制室值班值守情况进行抽点时,该小区消防控制室未及时应答。
东城区消防救援支队防火监督三处立即派出监督执法人员对该高层住宅小区进行实地核查,发现该高层住宅小区的消防控制室内仅有1人值班,经核实,该高层住宅小区的消防控制室由第三方服务公司提供值机服务,另1人在值班期间随意外出,存在擅离职守的行为,违法了《北京市消防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
执法人员分别进行了消防安全教育,根据《北京市消防条例》第八十条第一款规定,责令立即改正,对该高层住宅小区消防控制室第三方服务公司处以275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北京市消防条例》第八十条第一款规定,单位消防控制室的值班人员有擅离职守等违反国家和本市消防控制室操作规程行为或者单位未对本单位消防设备操作控制人员、专职和兼职防火人员等重点岗位的人员进行专项培训的,责令改正,并可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来源:北京东城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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