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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总队回复:灭火器不需要年检!
2025-01-20 10:55:33浏览量:2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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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灭火器年检

您好领导,公司现在的灭火器要求每年检一次,对此国家有相关规定么?感谢解答。

回复:

《关于督促单位落实灭火器配置和定期检查维护职责确保有效扑救初起火灾的通知》(公消[2000]423号)已不再适用,不需要年检,根据《灭火器维修》(GA95-2015)规定第4.1条要求,灭火器用户应当按照《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GB50444-2008)的规定对在用灭火器进行定期检查,发现符合维修要求的灭火器应及时送生产企业维修部门或其授权的维修机构进行维修。

咨询:消火栓灭火器的巡查频次

您好老师,请问一下综合楼宇和学校消火栓和灭火器的巡查频次多长时间一次?谢谢

回复:

根据《灭火器维修》(XF95-2015)标准要求,由灭火器用户自行制定巡查检查周期。

咨询:关于干粉灭火器检测的问题

您好,关于灭火器检测问题,GB50444-2008 5.3.2条灭火器的维修期限已经废止,是否意味着灭火器不再年检,只要按照GB55036-2022 10.0.8条要求报废即可?

回复:

按照《灭火器维修》(XF95-2015)报废要求报废即可


附:

《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GB50444-2008

5.2检查

5.2.1灭火器的配置、外观等应按附录C的要求每月进行一次检查。

5.2.2下列场所配置的灭火器,应按附录C的要求每半月进行一次检查。

1候车(机、船)室、歌舞娱乐放映游艺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

2堆场、罐区、石油化工装置区、加油站、锅炉房、地下室等场所。

5.2.3日常巡检发现灭火器被挪动,缺少零部件,或灭火器配置场所的使用性质发生变化等情况时,应及时处置。

5.2.4灭火器的检查记录应予保留。

附录C建筑灭火器检查内容、要求及记录

《灭火器维修》XF95-2015

7.1灭火器自出厂日期算起,达到以下年限的,应报废:

a)水基型灭火器——6年;

b)干粉灭火器——10年;

c)洁净气体灭火器——10年;

d)二氧化碳灭火器和贮气瓶——12年。

7.2灭火器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报废:

a)永久性标志模糊,无法识别;

b)气瓶(筒体)被火烧过;

c)气瓶(筒体)有严重变形;

d)气瓶(筒体)外部涂层脱落面积大于气瓶(筒体)总面积的三分之一;

e)气瓶(筒体)外表面、联接部位、底座有腐蚀的凹坑;

f)气瓶(筒体)有锡焊、铜焊或补缀等修补痕迹;

g)气瓶(筒体)内部有锈屑或内表面有腐蚀的凹坑;

h)水基型灭火器筒体内部的防腐层失效;

i)气瓶(筒体)的联接螺纹有损伤;

j)气瓶(筒体)水压试验不符合6.5.2的要求;

k)不符合消防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的;

l)由不合法的维修机构维修过的;

m)法律或法规明令禁止使用的。

《消防设施通用规范》GB55036-2022

10.0.7灭火器应定期维护、维修和报废。灭火器报废后,应按照等效替代的原则更换。

10.0.8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灭火器应报废:

1筒体锈蚀面积大于或等于筒体总表面积的1/3,表面有凹坑;

2筒体明显变形,机械损伤严重;

3器头存在裂纹、无泄压机构;

4存在筒体为平底等结构不合理现象;

5没有间歇喷射机构的手提式灭火器;

6不能确认生产单位名称和出厂时间,包括铭牌脱落,铭牌模糊、不能分辨生产单位名称,出厂时间钢印无法识别等;

7筒体有锡焊、铜焊或补缀等修补痕迹;

8被火烧过;

9出厂时间达到或超过表10.0.8规定的最大报废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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