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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答复: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与施工许可不挂钩
2024-07-17 08:48:34浏览量: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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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法》第十一条明确“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申请批准开工报告时应当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消防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那么,依规可以不申请施工许可的建设工程,是否可以不需要消防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是否可以不办理消防审验?

回复:

属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2020年4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1号发布,根据2023年8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8号修正)(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第十四条所列情形的特殊建设工程,应申请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除此以外的其他建设工程,应办理消防验收备案并接受抽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未与施工许可挂钩。

依据《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建设单位申请消防设计审查,应提交消防设计文件。依据《暂行规定》第二十九、三十六条,建设单位申请消防验收、办理消防验收备案,应提交涉及消防的建设工程竣工图纸。

翻译:申请施工许可与申请消防审验是两回事,各办各的。实际上办理消防审验和备案基本上都要施工许可,比58号令所要求的申报资料多的不是一点半点。

来源:消防事务研究所、住建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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