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全链条综合治理工作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高层建筑火灾风险防范的要求,深刻汲取近年来国内外高层建筑火灾事故教训,全链条提升高层建筑火灾防控水平,坚决防范化解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风险,根据《广东省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全链条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及我市实施方案要求,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全链条综合治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治理时间
即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
二、治理对象
(一)本市行政区域内既有高层建筑。
(二)本市行政区域内处于新改扩建过程中的高层建筑。
三、治理重点
围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全生命周期,聚焦许可审批、施工、日常管理、灭火救援、火灾事故调查五大核心环节,部署24项重点治理任务,靶向解决各类安全隐患和管理漏洞:
(一)许可审批环节:严查违规建设、消防设施配套缺失、消防行政许可违法违规等问题;完善建设标准,妥善解决历史遗留手续问题;严控“住改商”“住改仓”“工改商”等功能变更风险,强化配套公共消防基础设施规划建设。
(二)施工环节:强化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控,严打违规降低建设标准行为;严控防火堵料、消防产品、装修装饰材料质量;规范动火作业、临时消防设施及外脚手架搭设等关键环节。
(三)日常管理环节:压实业主、物业、使用人等主体消防安全责任,重点整治用火、用电、燃气安全隐患;强化防火分隔、安全疏散设施管理,提升消防控制室效能和建筑消防设施完好率;针对性解决老旧高层建筑、高层工业建筑、高层住宅等不同类型建筑火灾风险;完善消防电梯配置与维护,提升消防安全管理专业能力;推广应用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和消防物联网技术。
(四)灭火救援环节:优化专业消防救援队伍布局,配足高层供水、举高喷射、登高平台等专精尖救援装备;鼓励本地灭火救援装备产业研发;强化高层建筑微型消防站等内部处置力量实战能力,建立联勤联动联战机制。
(五)火灾事故调查环节:建立火灾事故全链条溯源调查机制,全链条追究管理责任;做好事故教训整改落实,通过案例警示、风险函告等方式,推动同类隐患全面整改。
四、社会共治要求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城市安全治理的重中之重。本次综合治理将全维度强化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持续提升火灾防控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切实筑牢全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防火墙”。同时提醒广大居民及高层建筑使用单位:
自觉履行主体责任:主动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配合做好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高层民用建筑的业主、使用人或物业服务企业应于2026年10月31日前完成一次整体消防安全评估,并将评估报告报属地消防救援部门。
积极举报违法行为:若发现高层建筑存在消防安全隐患或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举报。
提升自救能力:日常做好“三清三关”(清楼道、清阳台、清厨房,关燃气、关电源、关火源);高层住宅居民要熟悉逃生路线,规范停放电动自行车、安全充电,不占用、堵塞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
特此公告。
中山市消防安全委员会
2026年4月22日
来源:中山市消防救援局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DqFAstyzh9HfmSTiIFc-A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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