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首页] 欢迎来到消防百事通 消防产品  |  APP下载  |  消防工程群  |   手机站    公众号
  • 资讯
  • 问答
  • 文库
0 我要加群
我要投稿
物业公司被罚15000元!消防主机故障未消除、安全出口标志灯不亮
2025-06-25 09:52:15浏览量:609
[加微信:fire114119,邀请你加入消防百事通交流群!]

近日,湖北黄石

消防监督员对辖区一住宅小区

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

该小区物业公司存在

地下一层安全出口标志故障

火灾报警控制柜故障停用

地下一层防火卷帘故障

地下一层火灾报警探测器防尘罩未取

湿式报警阀组常开阀未保持常开等隐患

消防监督员随即下发法律文书

责令单位限期整改完毕

期限届满

消防救援部门对该物业公司进行复查

发现该单位存在的

地下一层安全出口标志故障

火灾报警控制柜故障未消除

的隐患逾期仍未整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相关条款规定

依法给予该单位罚款

人民币15000元的行政处罚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

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七)对火灾隐患经消防救援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

处罚的目的

是督促、是提醒

是为了保障大家生命财产安全

请物业服务企业必须将

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

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法规

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生活环境

来源:湖北消防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kfoZS2MelvbmKboHE9Iexg

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消防百事通系信息发布平台,消防百事通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0
条评论
请回复有价值的信息评论
评论

联系方式 | 加入消防百事通 | 关于消防百事通 | 网站地图

消防知识、消防器材、消防技术、消防法规的学习交流中心 --消防百事通--一起来关注 www.fire114.cn

© 2021 消防百事通 苏ICP备19006513号-1

苏公网安备 3209950200019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