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位朋友在群里问:甲方觉得疏散标志灯具常亮浪费电能,改成智能控制方式可以吗?
回答肯定是不能!
一:《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GB 51309-2018
GB 51309-2018中的第3.2.1-8条规定:“标志灯应选择持续型灯具。”这意味着标志灯需要保持常亮状态。
GB 51309-2018的3.6.5条中提到,在非火灾状态下,系统正常工作模式的设计应符合规定,其中包括“系统内所有非持续型照明灯应宜保持熄灭状态,持续型照明灯的光源应保持节电点亮模式”。
同样在GB 51309-2018的3.6.6条中提到,在非火灾状态下,系统主电源断电后,集中电源或应急照明配电箱应连锁控制其配接的灯具,其中“持续型灯具的光源由节电点亮模式转入应急点亮模式”。
这些规定明确指出了应急疏散标志灯在非火灾状态下应保持常亮,平时是节电点亮模式,火灾时转入应急点亮,以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有效地指引人员疏散。
二、《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GB17945-2024
GB17945-2024把消防应急灯具按工作方式分为两种类型,一类是持续性,另一类是非持续型。
持续型:正常工作状态下,光源处于节电点亮模式;在火灾等其他紧急情况下,控制光源转入应急点亮模式的消防应急灯具。
非持续型:正常工作状态下,光源处于熄灭模式;在火灾等其他紧急情况下,控制光源转入应急点亮模式的消防应急灯具。
并且指出非持续型仅适用于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其另一层意思就是不适用消防应急疏散指示标志灯具。
由此也可以看出疏散指示标志灯具只能采用持续型灯具,也就是平时节能点亮状态,火灾转入应急点亮模式。
三、《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规定要求:疏散指示标志及其设置间距、照度应保证疏散路线指示明确、方向指示正确清晰、视觉连续。
可见,不管是非火灾状态、还是火灾状态都必须常亮,才能保证“照度应保证疏散路线指示明确、方向指示正确清晰、视觉连续”的要求。
据此:疏散标志灯具应为长明灯,除了消防应急照明自身的控制系统外,不可再另设智能控制方式。
来源:老王和你聊电气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0o2GEP9oMw6fkrlQ7gY-1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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