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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消防设施自行维保有法可依吗?
2024-10-13 07:24:20浏览量:1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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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消防设施维保管理中,单位是否需要委托专业维保公司进行消防设施的维护与保养,常常引发广泛的讨论和疑虑。有的人认为必须要委托有资质的维保单位维保,否则就是违法违规。有的认为单位自身有能力,特别是大型企业都有专职的注册消防工程师和消防管理团队,无须委托维保公司。我从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方面给大家详细解读。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法律

第十六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二)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消防维护保养的定义为依据消防法规和消防技术标准,运用专业知识、技能和设备,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外观检查、功能测试、维修、保养、档案管理等工作,保障消防设施正常运行。消防法规定的定期组织检验、维修属于维保的项目范畴,可以认为是《消防法》对维保的要求。

《消防法》是消防的最高法律,只是从宏观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对消防设施进行维保,确保完好有效,是单位的义务和职责。但是对于谁来维保没有规定,只是宏观强调按照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来执行。


二、国务院部门规章规

1、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

第二十七条 单位应当按照建筑消防设施检查维修保养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建筑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情况进行检查和维修保养。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消防法》类似,只是提出单位的维保责任,对于谁来维保没有规定,只是宏观强调按照建筑消防设施检查维修保养有关规定的要求。

消防设施维保具体有啥规定,需要逐步层层展开解读。

2、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十条 接受委托的高层住宅建筑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依法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三)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标志定期进行检测、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有效。

第三十二条 不具备自主维护保养检测能力的高层民用建筑业主、使用人或者物

业服务企业应当聘请具备从业条件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或者消防设施施工安装企业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存在故障、缺损的,应当立即组织维修、更换,确保完好有效。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在维保条款更进一步细化了规定:不具备自主维护保养检测能力要委托有资质的维保公司来维保。这意味自身有能力可以自己维保。但是是否具备能力如何量化规定没有具体规定。

三、国家

《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 25201-2010)

4.4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单位应与消防设备生产厂家、消防设施施工安装企业等有维修、保养能力的单位签订消防设施维修、保养合同。维护管理单位自身有维修、保养能力的,应明确维修、保养职能部门和人员。

《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 25201-2010)更清楚的说明:单位自身有维修、保养能力的,可以不与维保单位签订维保合同,只需明确本单位维修、保养职能部门和人员。但是是否具备维修保养能力如何量化规定也没有具体规定。

四、地方规

1、上海市建筑消防设施管理规定

《上海市建筑消防设施管理规定》(2021年12月21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59号公布,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第十八条:管理单位自行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的,应当配备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设备,由注册消防工程师和具备相应消防职业资格的人员实施维护保养,并每年形成一份书面结论文件。

上海市建筑消防设施管理规定明确:单位可以自行维保,但是由注册消防工程师和具备相应消防职业资格的人员实施维护保养,并每年形成一份书面结论文件。

2、江苏省消防条例规定

第四十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单位自身不具备维护保养检测能力的,应当委托符合从业条件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的消防设施施工单位对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

《江苏省消防条例》规定基本和和《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表述一致:不具备自主维护保养检测能力要委托有资质的维保公司来维保。这意味自身有能力可以自己维保。但是是否具备能力如何量化规定没有具体规定。

3、陕西省消防维护保养执业导则

第一条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符合国家规定的从业条件,执业人员应具有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或消防设施操作员相应等级和职业方向的资格证书。社会单位自行实施维护保养的,应满足《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7号)相关规定。

《陕西省消防维护保养执业导则》规定:社会单位可以自行保养,但是和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标准一致。我的理解要基本要做到(1)维护保养人员执业人员应具有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或消防设施操作员相应等级和职业方向的资格证书(2)按照维保专业公司配置维保设备(3)建立健全质量体系(4)编制维保报告及建立档案。

地标准

1、江苏省DB32/T 4696-2024《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规程》

江苏省DB32/T 4696-2024《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规程》5从业条件规定:业主单位可以自行维保,并符合自行维保的从业条件。条件如下图:

2、江西省DB36/T 1086—2018《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管理规范》

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和防排烟系统等消防设施的物业所有人或管理人应当委托维保公司维保,其他消防设施可以自行维保。

3、内蒙古自治区DB15/T 1895-2020《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技术规程》

4.4规定:维护管理单位自身有维护保养能力的,应明确职能部门和人员。该条款和国标《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 25201-2010)一致。

6.2.1一般规定

6.2.1.1从事建筑消防设施维修的人员,应当通过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持有技师以上等级职业资格证书。

6.2.1.2从事建筑消防设施保养的人员,应当通过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持有高级技能以上等级职业资格证书。

内蒙古自治区DB15/T 1895-2020《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技术规程》明确单位有维保能力的可以自行保养,但是要符合相关的资质的人员进行。

4、山西省DB 14/T 2489-2022《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规程》

4.10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人员应取得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消防设施检测维修保养职业方向四级/中级工及以上),按照职业技能等级开展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

山西省DB 14/T 2489-2022《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规程》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人员相关的资质的人员进行维保。

结            语

综上所述,一般情况下单位在维保消防设施时,可以选择自行开展,但需要满足相应的条件;如果不具备条件,则需要聘请有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进行维护保养。

江西省对自行保养规定最为严格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和防排烟系统等消防设施的物业所有人或管理人应当委托维保公司维保,其他消防设施可以自行维保。

各单位维保时一定要执行本地区的有关的法规或地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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