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很多人纠结预作用、干式、雨淋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适应条件及设计参数问题!
本文要点:
1干式系统和预作用系统均不得应用于采用早期抑制快速响应喷头的系统。
2干式系统和预作用系统均不宜应用于最大净空高度大于8m的民用建筑和厂房。
3干式系统和预作用系统均不宜应用于采用特殊应用喷头的系统。
4采用干式系统或预作用系统的仓库,可按《喷规》5.0.8设置货架内洒水喷头。
5雨淋系统属于开式系统,通常不受最大净空高度的限制。
等等!
第一章干式系统
一、设计基本参数:
1、干式系统的喷水强度应按《喷规》表5.0.1、表5.0.4-1~表5.0.4-5的规定值确定,系统作用面积应按对应值的1.3倍确定;
注:系统最不利点处洒水喷头的工作压力不应低于0.05MPa。
注:1.货架储物高度大于7.5m时,应设置货架内置洒水喷头。顶板下洒水喷头的喷水强度不应低于18L/(min·m²),作用面积不应小于200m²,持续喷水时间不应小于2h。
2.本表及表5.0.4-2、5.0.4-5中字母“J”表示货架内置洒水喷头,“J”前的数字表示货架内置洒水喷头的层数。
注:货架储物高度大于7.5m时,应设置货架内置洒水喷头。顶板下洒水喷头的喷水强度不应低于20L/(min·m²),作用面积不应小于200m²,持续喷水时间不应小于2h。
注:1.作用面积不应小于200m²,持续喷水时间不应低于2h。
2.序号4,6,7,11:货架内设置一排货架内置洒水喷头时,喷头的间距不应大于3.0m;设置两排或多排货架内置洒水喷头时,喷头的间距不应大于3.0×2.4(m)。
3.序号9:货架内设置一排货架内置洒水喷头时,喷头的间距不应大于2.4m,设置两排或多排货架内置洒水喷头时,喷头的间距不应大于2.4×2.4(m)。
4.序号8:应采用流量系数K等于161,202,242,363的洒水喷头。
5.序号10:应采用流量系数K等于242,363的洒水喷头。
6.货架储物高度大于7.5m时,应设置货架内置洒水喷头,顶板下洒水喷头的喷水强度不应低于22.0L/(min·m²),作用面积不应小于200m²,持续喷水时间不应小于2h。
注:1.A一袋装与无包装的发泡塑料橡胶;B一箱装的发泡塑料橡胶;C一袋装与无包装的不发泡塑料橡胶;D一箱装的不发泡塑料橡胶。
2.作用面积不应小于240m²,持续喷水时间不应低于2h。
注:1.无包装的塑料橡胶视同纸袋、塑料袋包装。
2.货架内置洒水喷头应采用与顶板下洒水喷头相同的喷水强度,用水量应按开放6只洒水喷头确定。
2、当货架仓库的最大净空高度或最大储物高度超过《喷规》表5.0.4-1~表5.0.4-5的规定值时,应依《喷规》5.0.8设置货架内洒水喷头。
《喷规》5.0.8:货架仓库的最大净空高度或最大储物高度超过本规范第5.0.5条的规定时,应设货架内置洒水喷头,且货架内置洒水喷头上方的层间隔板应为实层板。货架内置洒水喷头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仓库危险级Ⅰ级、Ⅱ级场所应在自地面起每3.0m设置一层货架内置洒水喷头,仓库危险级Ⅲ级场所应在自地面起每1.5m~3.0m设置一层货架内置洒水喷头,且最高层货架内置洒水喷头与储物顶部的距离不应超过3.0m;
2.当采用流量系数等于80的标准覆盖面积洒水喷头时,工作压力不应小于0.20MPa;当采用流量系数等于115的标准覆盖面积洒水喷头时,工作压力不应小于0.10MPa;
3.洒水喷头间距不应大于3m,且不应小于2m。计算货架内开放洒水喷头数量不应小于表5.0.8的规定;
4.设置2层及以上货架内置洒水喷头时,洒水喷头应交错布置。
注:货架内置洒水喷头超过2层时,计算流量应按最顶层2层,且每层开放洒水喷头数按本表规定值的1/2确定。
3、干式系统配水管道充水时间不宜大于1min,设置货架内喷头的干式系统,也应满足此规定要求。
二、主要适应场所:
干式系统适应环境温度低于4℃或高于70℃的场所。
以下场所不应采用干式系统:
1、设置早期抑制快速响应喷头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采用湿式系统,不能采用干式系统;
注:早期抑制快速响应喷头仅适用于湿式系统,因为如果用于干式系统或预作用系统,由于报警阀打开后因管道排气充水需要一定的时间,导致喷水延迟,从而达不到快速喷水灭火的目的。
2、《喷规》表5.0.1仅适应最大净空高度不大于8m的民用建筑和厂房,对于最大净空高度超出8m的这类场所,缺乏干式系统的设计基本参数,不宜采用。
3、仓库及类似场所采用仓库型特殊应用喷头时(5.0.6),仅明确了湿式系统的设计基本参数,不宜采用干式系统。
第二章预作用系统
一、设计基本参数:
1、预作用系统的喷水强度应按《喷规》表5.0.1、表5.0.4-1~表5.0.4-5的规定值确定;
2、当系统采用仅由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直接控制的预作用装置时,系统的作用面积应按《喷规》表5.0.1、表5.0.4-1~表5.0.4-5的规定值确定;
3、当系统采用由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充气管道上设置的压力开关控制的预作用装置时,系统的作用面积应按《喷规》表5.0.1、表5.0.4-1~表5.0.4-5规定值的1.3倍确定。
4、当货架仓库的最大净空高度或最大储物高度超过《喷规》表5.0.4-1~表5.0.4-5的规定值时,应依《喷规》5.0.8设置货架内洒水喷头。
5、由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充气管道上设置的压力开关开启预作用装置的预作用系统,其配水管道充水时间不宜大于1min;仅由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开启预作用装置的预作用系统,其配水管道充水时间不宜大于2min。
二、主要适应场所:
1、具有下列要求之一的场所,应采用预作用系统
1.1系统处于准工作状态时严禁误喷的场所;
1.2系统处于准工作状态时严禁管道充水的场所;
1.3用于替代干式系统的场所。
预作用系统适用于准工作状态时不允许误喷而造成水渍损失的一些性质重要的建筑物内(如档案库等),以及在准工作状态时严禁管道充水的场所(如冷库等),也可用于替代干式系统。
预作用系统即兼有湿式、干式系统的优点,又避免了湿式、干式系统的缺点,在不允许出现误喷或管道漏水的重要场所,可替代湿式系统使用;在低温或高温场所中替代干式系统适用,可避免喷头开启后延迟喷水的缺点。
2、灭火后必须及时停止喷水的场所,应采用重复启闭预作用系统。
重复启闭预作用系统能在扑灭火灾后自动关闭报警阀、发生复燃时又能再次开启报警阀恢复喷水,适用于灭火后必须及时停止喷水,要求减少不必要水渍损失的场所。
3、设置早期抑制快速响应喷头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采用湿式系统,不能采用预作用系统;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经过长期的实践和不断的改进与创新,其灭火效能已为许多统计资料所证实。但是,也逐渐暴露出常规类型的系统不能有效扑救高堆垛仓库火灾的难点问题。自20世纪70年代中期开始,美国工厂联合保险研究所(FM Global)为扑灭和控制高堆垛仓库火灾作了大量的试验和研究工作。从理论上确定了“早期抑制、快速响应”火灾的三要素:一是喷头感应火灾的灵敏程度;二是喷头动作时刻燃烧物表面需要的灭火喷水强度;三是实际送达燃烧物表面的喷水强度。
早期抑制快速响应喷头是专为仓库开发的一种仓库专用型喷头,对保护高堆垛和高货架仓库具有特殊的优势,试验表明,对净空高度不超过13.5m的仓库,采用ESFR喷头时可不需再装设货架内置喷头。与标准流量洒水喷头相比,该喷头在火灾初期能快速反应,且水滴产生的冲量能穿透上升的火羽流,直至燃烧物表面。
早期抑制快速响应喷头仅适用于湿式系统,因为如果用于干式系统或预作用系统,由于报警阀打开后因管道排气充水需要一定的时间,导致喷水延迟,从而达不到快速喷水灭火的目的。
4、《喷规》表5.0.1仅适应最大净空高度不大于8m的民用建筑和厂房,对于最大净空高度超出8m的这类场所,缺乏预作用系统的设计基本参数,不宜采用。
5、仓库及类似场所采用仓库型特殊应用喷头时,仅明确了湿式系统的设计基本参数,不宜采用预作用系统。
第三章雨淋系统
一、设计基本参数
1、雨淋系统的喷水强度和作用面积应按《喷规》表5.0.1的规定值确定,且每个雨淋报警阀控制的喷水面积不宜大于表5.0.1中的作用面积。
注1:雨淋系统属于开式系统,不受最大净空高度的限制,最大净空高度超出8m的场所,仍可依表5.0.1的规定值设置雨淋系统。
注2:对大面积场所,可设多套雨淋报警阀组合控制一次灭火的保护范围,系统设计流量应按同时启用雨淋报警阀的流量之和的最大值确定。
2、雨淋系统配水管道充水时间不宜大于2min。
二、主要适应场所
1、原则上,适应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场所,均可采用雨淋系统,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场所,应采用雨淋系统:
包括火灾水平蔓延速度快的场所和室内净空高度超过本规范第6.1.1条规定、不适合采用闭式系统的场所。室内物品顶面与顶板或吊顶的距离加大,将使闭式喷头在火场中的开放时间推迟,喷头动作时间的滞后使火灾得以继续蔓延,而使开放喷头的喷水难以有效覆盖火灾范围。上述情况使闭式系统的控火能力下降,而采用雨淋系统则可消除上述不利影响。雨淋系统启动后立即大面积喷水,遏制和扑救火灾的效果更好,但水渍损失大于闭式系统,适用场所包括舞台葡萄架下部和电影摄影棚等。
雨淋系统采用开式洒水喷头、雨淋报警阀组,由配套使用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或传动管联动雨淋报警阀,由雨淋报警阀控制其配水管道上的全部喷头同时喷水(见图4、图5,注:可以做冷喷试验的雨淋系统,应设末端试水装置)。
1.1火灾的水平蔓延速度快、闭式洒水喷头的开放不能及时使喷水有效覆盖着火区域的场所;
1.2设置场所的净空高度超过《喷规》第6.1.1条的规定,且必须迅速扑救初期火灾的场所;
设置闭式系统的场所,洒水喷头类型和场所的最大净空高度应符合表6.1.1的规定;仅用于保护室内钢屋架等建筑构件的洒水喷头和设置货架内置洒水喷头的场所,可不受此表规定的限制。
1.3火灾危险等级为严重危险级Ⅱ级的场所。
石峥嵘,磐龙安全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消防资源网创始人,消防大讲堂主讲人,从业消防20多年,参与近千项目设计施工验收,主导专利数十项,答疑解惑数万条,资深实践经验,深厚理论基础,汇集金典,奉献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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